情和理

中文裏情和理這兩個字常常一起用。譬如,合情合理,等等。

情和理實際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。和其他概念一樣,情和理這兩個概念,恐怕不是我們這樣的普通人一兩句話就能說清楚的。按時髦的說法:要請專家。

但是,我再愚鈍也知道,凡合理的,並不一定合情。合情的也往往是不合理的。

法律在民主國家,反映了比較多的人的利益。非法的事當中或許也有合理的,只是極少。合法的事,也不一定是最合理的。可惜,理想的合理的事在現實社會裏並不一定行得通。但是,合法的事,至少有多數人認爲是相對合理的,受到多數人的擁護。

當然,在另一種社會裏,凡事以少數人的意志爲準,實行的是人治,這種情況當作別論。

現在,我看到一些人,一些文藝作品,誇大情(特別是人情)的作用。據說是爲了弘揚傳統。但是,凡是傳統就是對的?當然不是,要仔細分析。我看,故意誇大情的作用是很危險的。

要知道,社會向文明進步,向前邁的每一步都不易。而用情來掩蓋傳統落後向現代文明的反攻,結果是社會倒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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